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今日發出新作業備考,發展商公布項目已收到的購樓意向登記及本票數目時,同時提供由地產代理或營業員遞交的登記或本票總數。
監管局又建議,賣方採用「自我申報」的方法,在購樓意向登記表格內,要求登記人聲明有否涉及地產代理或營業員,方便賣方掌握有關資料。
新措施預計在9月21日起推行。監管局表示,措施有助準買家獲得更全面資訊,增加一手住宅物業銷售透明度。
監管局提醒準買家,發展項目收到的購樓意向登記或本票數目只可作參考,不可視作項目的銷情指標;該局建議準買家於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訊網上查閱成交紀録冊,以掌握項目實際銷售情況。
有關作業備考全文上載銷售監管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