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引入的士燃料附加費不可取

2015年07月28日

交通諮詢委員會聽取政府匯報《公共交通策略研究》下關於的士燃料附加費的《專題研究》結果,得悉政府認為引入的士燃料附加費機制並不可取,交諮會也認同。

 

的士業界早前建議在恆常票價調整機制之外引入燃料附加費,運輸署參考了17個地方的相關經驗,並在本港進行調查,徵求的士乘客、司機和學者的意見。
 

交諮會主席郭琳廣表示,委員知悉徵收的士燃料附加費的做法在其他地方並不普遍,而收集的意見也反對者居多。開徵燃料附加費會把燃料成本自動轉嫁至乘客,或會引起收費混亂和造成「雙重加價」的觀感。

 

此外,釐定燃料價格水平和附加費的確實金額涉及相當複雜的安排和運算,不易取得各方共識,且有可能對其他公共交通服務,如專營巴士和公共小巴,造成連鎖反應,因此政府認為引入的士燃料附加費機制並不可取,由燃料價格變動引致的成本變化應按現行的士收費調整機制處理。交諮會表示認同。

 

《公共交通策略研究》下一步將會研究的士的角色和定位,探討推出豪華的士的可行性。

 

另外,城巴和新大嶼山巴士現有專營權分別在2016和2017年屆滿,交諮會聽取政府簡介與兩間專營公司商議新專營權的最新情況,知悉兩間公司願意繼續投資經營巴士服務,包括在未來五年投資約7億7,700萬元更換車隊,又會分階段引入實時巴士資訊系統和提供更多票價優惠。



禁止汽車引擎空轉的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