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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提供商用車泊位

2015年06月24日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說,商用車輛負責客貨運輸,在物流業、旅遊業以至整體經濟擔當重要角色,政府提供泊車位的政策是優先考慮商用車輛的泊車需求。

 

張炳良今日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易志明的提問時指,政府一直採取以公共交通為本的政策,維持覆蓋面廣、高效多元的公共交通系統。在優先考慮商業車輛泊車需要及公共交通為本的政策前提下,政府仍會提供適量的私家車泊位,但希望不會誘使原擬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轉用私家車。

 

他指,現時運輸署和房屋署轄下停車場提供時租泊位,佔全港時租泊位數目約3%,其餘由商業機構擁有和營辦。當局會考慮成本效益、所需資源和示範作用等因素,檢視應否在政府停車場安裝實時泊位資訊系統。

 

運輸署也會聯繫並鼓勵商業公眾停車場營辦商,多利用網上科技發布其停車場空置泊位的實時資訊。

 

政府並計劃檢討泊車政策,優先考慮和配合商用車輛的需求。現時除在工業大廈內提供指定數目的商用車輛泊位外,主要是透過路旁泊位和短期租約停車場,回應需求。運輸署會因應檢討結果,研究改善措施,考慮以其他方式提供商用車輛泊位。

 

該署會繼續監察各區的泊車情況,在不影響道路安全和道路使用者的前提下,在適合地點增設泊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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