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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港鐵商討額外檢討票價機制

2015年03月28日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政府與港鐵的營運協議中附帶票價調整機制,每五年調整一次,但協議容許若雙方同意可作額外檢討,稍後政府會和港鐵商討。
 

張炳良今日出席活動後表示,機制是合約協議,政府要尊重,即使政府是大股東,按上市公司規定,大股東也不能在財務利益上凌駕小股東的利益。

 

他說,明白市民認為港鐵作為公共事業,不能輕言按機制加價。稍後港鐵公司會正式知會政府如何落實按機制下的調整,他會敦促港鐵公司推出更多票價優惠和回贈,並投放更多資源改善服務和維修保養硬件設施等。

 

張炳良表示,票價調整機制下次檢討在2017、2018年,但若雙方同意可作額外檢討。

 

談及罰則,張炳良說現時列車如果延誤超過31分鐘,港鐵便要繳交罰款,至於罰款額是否足夠,將來也可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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