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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堂密封設計阻火勢蔓延

2015年01月21日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建築物條例》已規定建築物的設計與建造在火警發生時須能防止火勢和濃煙蔓延,並設緊急逃生途徑。

 

陳茂波今日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有關住宅樓宇電梯大堂和走廊沿用密封式設計的提問,指根據《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樓宇升降機大堂和公用走廊能否設窗戶作天然通風,取決於該建築物的逃生途徑設計和是否毗鄰其他建築物等因素。

 

他解釋,若樓宇升降機大堂和公用走廊是用來分隔逃生樓梯與樓層,或大堂和走廊毗鄰有建築物,則該範圍須耐火,設計應密封,以防火勢和濃煙蔓延至逃生樓梯,對逃生的居民和消防員構成危險。

 

陳茂波又表示,消防處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石硤尾邨去年11月發生的氣體爆炸案,包括檢視現時處理氣體洩漏事故的行動指引和相關保護裝備。調查工作尚未完成,如調查報告顯示現行指引或保護裝備有改善空間,消防處會按照既定機制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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