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修訂公屋配額及計分制

2014年10月14日

香港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通過修訂公屋配額及計分制,明年2月1日起實施。

 

撥給配額及計分制的公屋單位佔可編配單位的百分比,由現時的8%增至10%,單位上限則由2,000個增至2,200個。

 

申請者每增一歲可得的分數,由3分增至9分;年屆45歲的配額及計分制申請者將一次過獲額外60分。新計分制明年二月實施,現有申請者會重新計分,如新舊分數有差別,以較高分數為準。

 

為使房委會能更實際掌握公屋需求,房委會將對配額及計分制下已輪候五年,而在未來兩年尚未到達接受詳細資格審查階段的申請者進行查核。


房委會表示,大部分準申請人在經修訂制度下會得到更高分數。定期查核只會剔除不再符合資格的申請者。

 

處理公屋寬敞戶方面,小組委員會表示會從寬敞戶名單剔除有殘障或7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的住戶。

 

小組委員會又曾探討多個修訂「富戶政策」的初步方案,但由於方案各有利弊,委員會未作任何決定。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