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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國歌屬應有之義

2017年11月05日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表示,政府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時,會聽取各方意見,立法目的是希望市民尊重國歌、國家和民族,這亦屬應有之義。

 

劉江華今日出席公開活動後向傳媒說,立法之後,各部門都會全面配合,民政事務局轄下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等部門會執法。

 

他表示,有需要在教育層面推廣《國歌法》,以往公民教育委員會推廣國歌不遺餘力,例如在電視台新聞時段之前播放國歌,將來也會加強推廣,務求令《國歌法》完善、有效地在香港推行。

 

劉江華又說,政府推出的「青年委員自薦試行計劃」反應熱烈。他指,這次是政府首次接受以影音短片申請,配合年輕人的工作習慣。他呼籲青年把握機會,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