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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案增醫委會公信力

2017年05月24日

政府建議修訂《醫生註冊條例》,改善醫務委員會投訴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增加業外人士參與,以提高醫委會的公信力和問責性。條例草案6月2日刊憲,6月7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以上屆立法會相關草案原建議和其後的政府修正案為基礎,並因應立法會及社會對上屆草案的討論和關注、政府成立的三方平台的意見和討論提出。

 

根據法案,醫委會不再進行投訴和紀律研訊會議,改由研訊小組進行。初步偵訊委員會及研訊小組大多數成員須為醫生,同步增加業外人士參與。

 

偵委會及研訊小組的審裁員人數,由14名增至最多140名,其中屬醫生的審裁員由十名增至最多80名,業外審裁員則由四名增至最多60名。

 

為應付個案量,醫委會可委任多於一位法律顧問,並容許律政司司長委任大律師或律師代表醫委會秘書進行聆訊的法定事務。

 

醫委會委員組成方面,業外委員由四名增至八名,即委員總數由28名增至32名,其中業外委員佔25%。新增四名業外委員無須行政長官委任,其中三人由病人組織直接選舉產生,另一人由消費者委員會直接提名。

 

為顧及專業和學術自主原則以及專科學院規模,兩位醫學專科學院的醫委會委員由提名委任改為由醫專按其規定選舉產生,無須行政長官委任。

 

根據法案,醫生委員仍佔醫委會75%,業外委員比例由14%增至25%。

 

此外,有限度註冊醫生的註冊有效期及續期有效期作出修訂,由不多於一年延長至不多於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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