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here to Skip to the main content

香港政府新聞網 ENG | | | | |

器官捐贈諮詢快將展開

2017年04月21日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法例規定活體器官捐贈最低年齡為18歲,沒有酌情權。政府目前未決定是否修例,會諮詢持份者意見。
 
高永文今日對傳媒說,法例用意是保障未成年人士,有專業人士認為年齡限制不宜降低。政府會向不同持份者,包括相關專業團體、病人權益倡議者等諮詢意見。
 
他說,諮詢會在一、兩個月內展開,或會與預設默許制度和交叉捐贈等議題的諮詢一併處理。
 
高永文說,活體器官捐贈對捐贈者來說有風險,因此,政府希望巿民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並告訴家人自己願意在死後捐出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