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接納賑災基金諮詢委員的建議,從基金撥款600萬元予兩個機構,賑濟內地南方水災災民。
香港世界宣明會和樂施會分別獲撥款500萬元和100萬元,用以援助貴州、湖南、湖北和安徽等省份的水災災民。
機構完成賑災計劃後須向委員會呈交評估報告和經審核帳目,確保撥款用於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