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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簽署檢疫安排合作協議

2016年04月27日
港深合作

港深合作: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後排右)與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後排中)和深圳市市長許勤(後排左)見證兩地簽署合作備忘錄。

香港與深圳簽署合作協議,容許外國凍肉經深圳前海保稅港區暫存後分批進口香港,在確保食物安全的前提下,配合本港業界的發展和需要。

 

食環署署長劉利群與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趙振拴今日在深圳簽署協議,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席簽署儀式。

 

食環署表示,食物安全中心與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磋商後達成協議,有關安排能善用前海保稅港區的服務功能,建立中轉凍肉業務的「前店後倉」監管模式,深化內地與香港的檢驗檢疫合作,為香港業界創造更方便和更高效率的營商環境。

 

根據協議,內地當局對中轉凍肉實施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包括存放凍肉備案冷庫的設備和溫度,確保中轉凍肉安全衞生。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每批暫存後進口香港的凍肉均須附有食環署認可來源地的衞生證明書,並有由前海有關當局簽發的轉運證明書和核銷表。進口商也須向食環署申請許可證。

 

兩地會繼續保持溝通,優化流程,嚴格執行合作協議,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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