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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住戶生活津貼接受申請

2016年01月31日

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第三次推出,關愛基金明日起為二人住戶核實受惠資格並接受新申請,津貼額八千元。

 

受惠住戶須以月租或更長租期租住私人樓宇、工業或商業大廈,或租住民政事務總署「單身人士宿舍計劃」宿位,或居於臨時房屋、船艇或無家者;每月入息不可超過指定限額,沒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和沒有在香港擁有物業。租住私樓、工廈或商廈住戶每月租金不可超過指定上限。二人住戶入息和租金上限,分別為16,140元和8,070元。

 

曾受惠2015年1至8月期間再次推出項目的合資格住戶可再受惠,二人住戶將於2月初起陸續收到關愛基金秘書處發出的通知信。如住戶符合受惠資格,只須8月31日或之前填妥夾附通知信的回條及附錄,寄回秘書處以確認資格。

 

新申請二人住戶明日起可到各服務單位遞交申請表。純長者住戶(所有住戶成員均為65歲或以上)、純青年住戶(所有住戶成員均為24歲或以下)和無家者,可分別到長者、青少年和接受無家者申請的服務單位遞交申請。秘書處及服務單位會審核申請,並抽查部分申請,進行家訪/探訪及入息審查。

 

基金1月4日第三次推出項目,旨在紓緩低收入住戶經濟壓力。秘書處同日起為一人住戶核實受惠資格及接受新申請。截至1月29日,約九千個住戶確認受惠資格或遞交新申請,秘書處本月底開始陸續向合資格住戶發放津貼。

 

基金3月1日和4月1日起至8月31日分別為三人和四人或以上住戶核實受惠資格並接受新申請。查詢可電2180 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