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計劃」的特別安排9月30日結束,社會褔利署提醒符合資格長者把握機會,盡快提交申請。
計劃推出首年(即去年10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設有一次性特別安排,讓已移居廣東並符合所有其他申請資格,但未有在緊接申請前連續居港一年的長者,無須先回港居住亦能受惠。
這類申請人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連續在廣東居住最少一年,並提交其廣東住址和相關證明文件,例如租單、電費單等。
特別安排結束後,申請人須符合包括緊接申請前連續居港一年規定的資格,方可獲發津貼。
社署表示,計劃旨在讓65歲或以上選擇移居廣東的合資格香港長者,無須每年返港,只要在每個付款年度內居住在廣東滿60天,便可領取全年高齡津貼。津貼金額現時為每月1,180元。
該署去年8月開始接受申請,截至7月中,已接獲約19,000份申請,超過16,800位長者已獲發津貼。
申請詳情可瀏覽網頁或致電3105 3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