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區文化大使計劃現正接受申請,計劃旨在通過與本地表演藝術工作者和藝團合作,在社區推行藝術外展活動,把藝術帶進社區。
申請者須為本港註冊非牟利演藝團體或藝術工作者的自由組合,並於最近三年內,在本港就其致力拓展的藝術形式具備實際及高水準的公開演出經驗。
接受申請的活動包括在社區觀眾拓展或藝術教育、推動少數族裔參與表演藝術、拓展長者觀眾,和普及觀眾拓展或藝術教育活動。
擬議的活動須涵蓋一種或以上的演藝形式如戲曲/曲藝、舞蹈、音樂、劇藝(包括話劇、默劇、魔術和木偶等)與跨媒體藝術;活動內容可包括一項或多項具創意的表演藝術活動的組合,如表演、工作坊、片段表演、示範、講座和展覽等。
計劃即日起至6月3日接受申請,簡介和表格可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