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金融領導委員會名單,委員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委任,任期兩年,今日生效;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
行政長官於競選政綱中提出,政府在貨幣穩定、金融安全與監管、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等政策和工作,應承擔更積極主導角色。金融領導委員會因此成立,就上述領域討論策略性和前瞻性建議。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為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