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寬免旅行代理商費用規例刊憲

2016年05月20日

政府擬寬免旅行代理商部分費用一年,以落實財政預算案的短期措施,減輕旅遊業界經營成本,有關規例今日刊憲。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宣布,11月20日至明年11月19日,《旅行代理商規例》附表1訂明的一些費用可獲寬免。符合資格者自動獲寬免費用,無須另行申請。

 

假若新發或續期牌照有效期在寬免期內開始,每月牌照費用485元可寬免最長12個月,最高累計寬免額為5,820元。

 

如開設新分行,或續牌時獲上述寬免兼有分行者,每家分行所需繳付牌照複本費925元可全數寬免。

 

在新地址開設分行所需修訂牌照費665元和申請新牌照的申請費用630元,同樣可獲全免。

 

局方表示,業界面對鄰近旅遊地區的激烈競爭,本港近期一些事件也有損「好客之都」的國際聲譽,寬免措施因此推出。

 

規例5月25日提交立法會,通過後為期一年,11月20日生效。

 



零售乜都有 前程在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