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三讀通過《2016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歡迎。
新條例落實2016至17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提出的兩項主要稅收寬減措施,包括寬減2015/16課稅年度75%的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和利得稅,每宗個案上限為二萬元。
陳家強表示,他很高興立法會通過法案,讓稅務局得以在本年度發出的稅單落實一次性稅款寬減。
一次性稅款扣減反映在納稅人2015/16課稅年度最終應繳稅款,納稅人無須申請一次性稅款扣減。稅務局亦會就適用個案採用已提高的免稅額及扣除上限,計算2016/17課稅年度暫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