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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處公布消費物價權數變動

2016年04月29日

政府統計處公布「2014/15年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結果,並介紹重訂基期後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權數,當中住屋的權數變動最大,比重增至34.29%。

 

該處副處長梁坤志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與對上一個五年期比較,住屋開支權數在所有消費物價指數數列皆見上升,幅度為1.6至3.8個百分點,主因是私人房屋租金普遍上升。

 

食品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開支權數,由27.45%微跌至27.29%,因基本食品開支比重減少所致。

 

交通的權數由8.44%跌至7.98%,主要是巴士車費開支的比重下跌所致。

 

衣履的權數由3.45%減至3.21%;水電燃氣、煙酒、耐用品、雜項物品等類別的開支比重同樣減少。

 

梁坤志指,住戶開支統計調查每五年進行一次,收集最新資料,重訂消費物價指數的基期。統計處把住戶開支模式資料與「按月零售物價統計調查」的物價變動數據結合,編製每月的消費物價指數。

 

最新住戶開支統計調查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進行,約6,800住戶參與,回應率達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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