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公布,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升3.1%,高於1月的2.6%;剔除政府紓困措施後的基本通脹率仍為3.1%,也較1月高。
各類消費項目中,食品、住屋、外出用膳、雜項服務、交通、雜項物品、煙酒、水電燃氣的價格均上升;耐用物品和衣履則下跌。
統計處表示,今年首兩月合計,可消除農曆新年在今年和去年於不同時間出現的影響,就此以基本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計算,按年通脹率為2.9%,比去年12月的2.4%高,主要是基本食品價格受惡劣天氣影響急升所致。
至於消費物價指數中其他主要組成項目,價格壓力依然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