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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視仍需按牌照條款提供服務

2016年02月14日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去年4月決定不向亞視續牌,根據條例須給予一年時間才可收回免費電視牌照,這是法定要求,並非高估或低估亞視的營運能力。

 

蘇錦樑今日結束加拿大訪問行程返港,在機場會見傳媒時說,亞視在牌照生效期間,仍需按照《廣播條例》和牌照條款提供服務,通訊事務管理局作為監管機構會密切監察。

 

他說,政府關注亞視欠薪問題,勞工處正循三方面協助亞視員工,分別為講解員工權益、協助就業和提出檢控。

 

談及訪加之行,蘇錦樑表示,當地貿易部長和商人曾問及旺角暴亂,但他們對香港有信心,認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能力解決這些問題。蘇錦樑也向他們解釋了情況,並歡迎他們繼續來港旅遊和投資。

 

蘇錦樑說,此行與加拿大方面簽署了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顯示加拿大重視香港「超級聯繫人」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