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持牌機構需按牌照提供新聞報道

2016年01月30日

對於亞洲電視下周縮減新聞時段,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任何持牌機構需根據牌照條款和條例提供服務,在晚上提供兩節新聞報道。

 

蘇錦樑出席公開活動後會見傳媒,表示通訊事務管理局暫未收到亞視通知,局方會密切留意亞視根據牌照條款提供服務。

 

對於部分亞視員工仍未獲發12月薪酬,蘇錦樑知悉勞工處非常關注事件,一直與亞視跟進。他呼籲亞視履行責任,發放工資。 

 

被問到《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時,蘇錦樑指法案審議進度緩慢,希望議員顧及香港整體發展和利益,不再「拉布」。

 

至於無綫電視司法覆核事件,他表示政府尊重法庭裁決,需先參考律師意見。

 



資料一線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