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的通訊及科技科今日起改稱為通訊及創意產業科,以反映職責改變。
隨着創新及科技局正式成立,有關創新科技署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政策職責,已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的通訊及科技科轉撥至新政策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通訊及創意產業科將繼續策導有關廣播、電訊、創意產業發展,以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範疇的政策事宜。
至於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的另一個政策科,即工商及旅遊科,並不受重組影響。
工商及旅遊科將繼續掌管有關本港對外以及與內地的商貿關係、支援工業、保護知識產權、促進投資、旅遊、保障消費者權益、競爭政策及利便商貿的政策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