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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旅遊證有效期延長

2015年08月31日

入境事務處表示,明日起獲批的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有效期由3年延長至5年。

 

延長有效期限的安排讓經商人士更便捷進出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有助進一步促進區內的商務聯繫。

 

現時參與計劃的成員地區有19個,包括澳洲、文萊、智利、中國、中國香港、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秘魯、菲律賓、俄羅斯、新加坡、中國台北、泰國及越南。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有效護照的香港居民,均可申請商務旅遊證。申請人必須是真正的經商人士及需經常前往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作短期商務探訪,且沒有犯罪記錄及不曾遭任何參與計劃的地區拒絕入境。

 

商務旅遊證的持證人前往參與計劃的成員地區時,如已獲有關成員地區的預先審批,可在當地免簽證逗留兩至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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