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家驄再獲委任為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的非官方董事,任期兩年,明日生效,至2017年8月31日止。
政府對任命表示歡迎,並感謝簡家驄過去兩年為調解中心作出的寶貴貢獻。
調解中心負責管理獨立持平的金融糾紛調解計劃。計劃為個別客戶在訴訟以外提供既獨立又費用相宜的途徑,以「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解決他們與金融機構之間的金錢糾紛。
調解中心由董事局管治,董事局成員包括非官方主席、四名非官方成員、三名分別來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代表,以及調解中心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