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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歡迎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

2015年05月22日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今日就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簽署監管合作備忘錄,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歡迎,指協議有助鞏固香港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曾俊華指這項安排是內地與內地以外市場之間的首項基金互認安排,是金融市場發展的重大突破。

 

安排也有助豐富兩地基金產品的種類,並為兩地基金業界帶來新機遇,深化兩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基金互認安排也可擴大香港基金業的銷售網絡,並可吸引更多基金來港成立,從而發揮香港的基金製造能力,讓香港發展成為全面的基金服務中心。

 

曾俊華又感謝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兩地監管機構的努力,並指政府會繼續推進各項發展香港資產管理業的措施。

 

曾俊華在2013年財政預算案中宣布,證監會與內地相關機構研究建立基金互認安排,讓合資格的內地和香港基金只要通過簡易審核程序,獲對方監管機構認可或許可,便可直接在對方市場向投資者銷售。

 

金融管理局總裁陳德霖也歡迎有關安排,指本地註冊基金的客戶基礎將擴大至內地投資者,而內地基金可透過互認安排開放予國際投資者,讓更多基金行政、資產管理、銷售推廣和其他相關活動在港進行。

 

他續說金管局正聯同內地有關機構建立高效的基金服務平台,提供自動化渠道作跨境基金交易和資金結算,以落實基金互認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