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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檢測和認證措施詳情公布

2015年04月13日

政府今日公布粵港服務貿易自由化協議的檢測和認證措施詳情,首次把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領域開放的範圍,放寬至在廣東省加工或生產的產品測試,為日後進一步開放立下先例。

 

《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是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框架下簽署。

 

協議允許香港檢測機構與內地指定機構合作,承擔在香港設計定型、在廣東省加工或生產的「音視頻設備類」產品的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檢測任務,以及在自願性認證領域,對香港或內地生產或加工的產品進行檢測。

 

另外,就「商業存在」的服務模式方面,協議在廣東省市場准入要求方面普遍給予香港檢測和認證業界與內地企業同等待遇。

 

香港檢測機構須就相關檢測項目取得香港認可處認可,並符合個別自願性認證計劃的相關要求,獲認可後須與內地認證機構合作提供相關檢測服務。

 

實施詳情可瀏覽香港認可處香港檢測和認證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