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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目前無需立法規管比特幣

2015年03月25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說,比特幣在港未獲廣泛使用,目前不用引入新法例管制或禁止這類虛擬商品交易活動。
 
陳家強今日回答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說,比特幣在港流通量微不足道,只有極少數的商戶聲稱會接受比特幣,成為電子貨幣的條件不足。
 
他指出,現行法律已可制裁與虛擬商品相關犯罪行為,警方需要時會在網上偵查,政府和金融監管機構也會密切監察比特幣或其他虛擬商品的發展,並與各地監管機構保持溝通。
 
他重申,比特幣並非法定貨幣,使用此類虛擬商品投機潛在極高風險,如虛擬商品停止買賣或其營運商停止營運,持有者可能無法獲得退款,市民不應漠視風險。
 
至於近期一家比特幣交易停止運作,陳家強說,警方今年2月11日起接獲舉報,指無法提取和買賣存於有關公司的比特幣戶口,懷疑受騙。至今100多人報案,涉及金額達1億8,000萬元。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已接手調查案件,兩男四女涉嫌串謀訛騙被捕,保釋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