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兩電准許利潤回報率降至8%

2017年04月25日

政府與中電和港燈簽署2018年後管制計劃協議,為期15年,電力公司准許利潤回報率由9.99%下調至8%。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新協議回應公眾期望,並鼓勵電力公司作出適當投資,以應付電力需求和應對氣候變化,取得合理平衡。

 

兩間電力公司的客戶可分別於2018年10月1日和2019年1月1日起受惠於回報率下調,電費減幅預計高於5%,實際減幅則取決於新協議開始時兩電平均固定資產淨值結餘及營運成本等因素。

 

黃錦星指,新協議為期15年,為電力公司提供較清晰環境,作出適當投資,以燃氣機組和非化石燃料等發電設施,取代即將退役的燃煤機組,有助香港在2030年或之前將將碳強度減少65至70%,符合政府在《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30+》中公布的目標。

 

他說,其他主要條款也充分反映政府對減低能源強度和應對氣候變化的承諾,並符合市民在2015年電力市場未來發展公眾諮詢表達的期望。

 

新協議下,電力公司會從節約能源和能源效益基金相關工作所獲獎勵金中回撥65%,支持其他能源效益和節約能源計劃,例如鼓勵用戶使用更具能源效益的電器產品、推廣可再生能源、支援弱勢社群等。

 

發展可再生能源方面,政府將引入上網電價,鼓勵私營機構和社區投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將生產的電力以高於一般電費的價格售予電力公司;政府會協助和改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駁電網的安排,並鼓勵電力公司自行發展可再生能源。

 

因應市民對電力公司在燃料價格調整條款帳內積存大額結餘的意見,政府將採用更頻密燃料價條款收費調整機制,使電力公司的實際燃料成本更能適時在電費中反映。



香港氣候行動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