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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瀕危龜隻 男子判監

2017年04月10日

一名旅客因走私瀕危物種龜隻,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判監兩個月。

 

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該名26歲男子昨日從孟加拉抵港,海關人員在其行李發現98隻三脊棱龜、27隻印度泛棱背龜、兩隻紅冠潮龜、一隻泛棱背龜屬龜隻。

 

任何人如非按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定進口、出口或再出口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兩年,物品會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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