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提醒建造業界和持份者,各項建築廢物處置收費4月7日起增加。
堆填費由每公噸125元增至200元,公眾填料費則由每公噸27元增至71元,以收回全部成本。篩選分類費由每公噸100元增至175元,以維持篩選分類費與堆填費的差距,從而推廣使用篩選分類設施。
政府於2006年實施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落實污者自付,推動業界採用重用和再造的建造方式,減少廢物。
環保署表示,政府會定期檢討收費,確保有效鼓勵減廢,也會因應都巿固體廢物收費的最新發展再作檢討。
今年施政報告提出立法強制建築廢物收集車輛採用全球衞星定位系統,打擊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環保署正擬訂規管架構和準備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