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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棄置廢物 車主判罰款

2017年03月28日

食物環境衞生署在垃圾黑點推行網絡攝錄機試驗計劃後,首次有車主因違例棄置廢物被定罪,上周五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500元。
 
去年12月31日,網絡攝錄機攝拍得一輛貨車在元朗十八鄉白沙村垃圾收集站外違例棄置廢物,食環署遂向車主提出檢控。
 
食環署去年12月30日在中西區、深水埗和元朗六個垃圾黑點推行網絡攝錄機試驗計劃,加強監察,並改善蒐證和執法工作。
 
根據《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在公眾地方棄置廢物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和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