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固體廢物收費建議公布

2017年03月20日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公布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建議,收費模式分「按戶按袋」和「按重量」兩種,最快2019年下半年在全港實施。

 

「按戶按袋」收費適用於由食物環境衞生署收集垃圾的樓宇,包括大部分住宅樓宇、地鋪和公共機構處所。市民須使用指定垃圾袋包妥廢物才可棄置,大型廢物須在棄置前貼上大型廢物指定標籤。

 

指定垃圾袋容量由3至100公升不等,建議收費為每公升0.11元,與台北和首爾水平相若。大型廢物指定標籤費用則為每件11元。

 

「按重量」收費適用於聘用私營廢物收集商將廢物直接送往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的處所。堆填區和廢物轉運站的「入閘費」為每公噸365元,市區和新界西北廢物轉運站的收費則為每公噸395元。

 

黃錦星說,過去30年香港的都市固體廢物量增加逾八成,遠超同期人口增長的34%。2015年每日人均棄置量達1.39公斤,較鄰近城市為高。

 

他表示,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可提供經濟誘因,推動市民改變行為,減少整體廢物棄置量,達到《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提出在2022年人均廢物棄置量減少四成的目標。

 

黃錦星說,實施廢物收費政策旨在推動全民減廢,收費水平不宜太高。政府釐定收費水平時考慮了不同因素,包括對減廢的成效、公眾接受水平和市民承擔能力等。

 

執法方面,食環署人員將拒收沒有以指定垃圾袋包妥或沒有貼上指定標籤的棄置物,並會突擊檢查垃圾收集車和收集站,如發現違規行為會發出1,5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或提出檢控。

 

環境局計劃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收費計劃的條例草案,條例通過後會設12至18個月準備期,讓社會作好準備。



減少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