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貨車司機非法棄置廢物,違反《廢物處置條例》,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三星期,緩刑12個月。
環境保護署去年11月接獲投訴,指有人在葵涌永立街非法棄置廢物,署方按涉案車輛資料,追查到該司機10月曾在上址棄置廢物,於是提出檢控。
涉案司機去年7和8月在同區永順街也因非法棄置廢物而被檢控,今年1月被判罰款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