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完成為期四個月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社會參與過程,建議全面推行垃圾徵費,並設約三年過渡期,最終達致住宅樓宇以按戶按袋模式收費。
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說,委員會今日開會,總結相關建議,12月會向政府提交報告書。
委員會建議同時在各界別,即工商業界和家居全面實施廢物收費。透過食環署棄置垃圾的住宅樓宇,如已具備合適條件,可即時實行按戶、按專用垃圾袋收費;未能即時落實的住宅樓宇則先以按幢、按量的方式收費,過渡期最長三年,政府一年後作檢視。
沒有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的住宅樓宇、鄉郊住戶和棄置少量廢物的工商機構,可使用預繳式專用垃圾袋盛載廢物,棄於垃圾收集站。
至於透過私營廢物收集商棄置垃圾的工商機構和私人屋苑,委員會傾向在廢物轉運站或堆填區按重量收費。
收費水平方面,委員會認為不宜定得太高,就工商廢物而言,大部分意見傾向每公噸徵收400至499元,家居廢物則傾向每個三人家庭每月收30至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