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建議制定《持續授權書條例》,把持久授權書適用範圍擴至授權人的個人照顧事宜。公眾諮詢即日展開,至明年2月28日止。
律政司指,根據現行《持久授權書條例》,持久授權書屬法律文件,容許授權人在精神上有能力行事時委任受權人,以便日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時,受權人可照顧其財產和財政事務。
法律改革委員會2011年7月發表報告書,建議擴大持久授權書適用範圍,涵蓋授權人個人照顧的決定。
律政司小心考慮法改會和跨部門工作小組成員的意見後,建議制定《持續授權書條例》,以新設的持續授權書制度取代現有持久授權書機制,從而區分兩套機制下分別訂立的持續授權書和持久授權書。
《持續授權書條例》生效後,早前訂立的持久授權書續受原有《持久授權書條例》規管,但不接受新訂持久授權書。
諮詢文件可到民政諮詢服務中心索取,又或於網上瀏覽。
公眾意見可郵寄至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東座五樓律政司法律政策科,又或以電郵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