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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程序完成後必公開合作安排

2017年11月21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堅實的法律基礎對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非常重要,待內地完成有關法律程序後,必定公開上周與廣東省簽訂的《合作安排》。

 

林鄭月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香港是法治地方,近年一些具爭議性事件易引發司法挑戰,故她和律政司司長非常重視「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經多年討論後,提出以「三步走」方式落實有關安排。

 

她說,上周六完成第一步,與廣東省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第二步要交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和確認。對於人大以甚麼條文賦予《合作安排》法律基礎,有待內地完成法律程序後,再作詳細交代。

 

林鄭月娥強調,《合作安排》大部分內容已通過政府新聞公報公諸於世,不存在隱瞞。她指特區政府需尊重內地法律程序,待有關程序完成後,便會公開《合作安排》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