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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本地立法須取得平衡

2017年11月06日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時定會聽取市民意見,具體做法有待相關政策局研究和考慮;大原則是維持《國歌法》的立法目的和原意,並兼顧本港普通法的法律制度和保障,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袁國強離港前往吉隆坡訪問前會見傳媒。他表示,法律條文的詳細程度要視乎法律性質,不可能把所有具體情況逐一詳細列明。他相信只要法例原則清晰,巿民便懂得遵守。
 
他指,《國歌法》最重要目的是維護國歌尊嚴,屬基本要求;若大家尊重其他國家的國歌,尊重本國國歌也十分合理。
 
他重申,政府會從不同渠道聽取社會人士意見,期望相關立法工作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