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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續簽法律合作安排

2017年10月12日
持續合作

持續合作:  袁國強(右)與高自民續簽《法律合作安排》。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日與深圳市副市長高自民會面,並續簽《法律合作安排》,為期五年。

 

該合作安排強化港深法律合作,為兩地政府相關部門和法律界提供有效交流平台;安排強調支持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並推動兩地法律、仲裁和調解人員交流合作。

 

港深首份《法律合作安排》於2011年11月簽訂,雙方一直保持良好溝通和合作,不時互訪和舉辦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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