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合作: 袁國強(右)與高自民續簽《法律合作安排》。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日與深圳市副市長高自民會面,並續簽《法律合作安排》,為期五年。
該合作安排強化港深法律合作,為兩地政府相關部門和法律界提供有效交流平台;安排強調支持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並推動兩地法律、仲裁和調解人員交流合作。
港深首份《法律合作安排》於2011年11月簽訂,雙方一直保持良好溝通和合作,不時互訪和舉辦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