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沒有參與取消李寶蘭署任廉政公署執行處首長的決定。
梁振英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對傳媒說,他是在決定作出後被知會。
他又說,就任何廉署收到的投訴,廉署、當事人和第三者都不能、也不應評論或披露資料,這是制度和法律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