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證據不足 海難事件難再檢控

2015年10月01日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就南丫海難的刑事調查,外聘獨立大律師同意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結論,即除已展開的兩項檢控程序,沒有足夠證據再作檢控。


袁國強昨晚與海難死傷者家屬會面後會見傳媒,指律政司雖然認為事件當時存在問題,但必須根據刑事《檢控守則》辦事,而法律要求相當高,找不到足夠證據展開檢控,這情況並非當局願見。
 

袁國強談及有家屬詢問可否將已有證據拿上法庭,由法官作定斷。他對家屬的要求表示理解,但指《檢控守則》要求,檢控需有足夠證據達致合理定罪機會,並考慮公眾利益。
 

他在會上已向家屬解釋訴訟沒有時限,日後若有新證據出現,律政司會繼續遵守《檢控守則》中持續審視的責任,但現階段的結論是沒有足夠證據。
 

至於能否公開運輸及房屋局的內部調查報告,袁國強同意重新審視,約一個月內會給予書面答覆。他指當局披露時需按照法例,包括私隱和其他相關法例,並因應往後可能出現的紀律聆訊作出平衡。
 

袁國強又提及運輸及房屋局的調查報告建議對13名人員開展紀律程序,其中兩人因牽涉刑事程序暫時擱置紀律聆訊,另一人的紀律聆訊已正式展開。至於其餘個案,律政司已應公務員事務局的要求提供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