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建議,法官與司法人員本年度加薪4.41%,調整追溯至今年4月1日生效。
當局表示,司法人員薪常會提出建議時,已考慮2008年5月通過的一籃子因素,包括司法獨立原則、法官與私人執業律師工作的比較、司法機構招聘和挽留人手的情況、整體經濟狀況、公私營機構薪酬趨勢等。
政府會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批准薪酬調整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