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發表聲明,表示知悉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有關法律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聲明又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此責任是按照《基本法》第23條規定,通過本地立法履行。本屆政府未有計劃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