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網誌談法治精神

2019年12月22日

過去的幾個月裏,暴力及破壞行為不斷出現,嚴重衝擊我們的法治。所謂違法達義或公民抗命,這些行為其實都是法律上不容許的,我希望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終審法院在處理一宗非法集結的案件時(FACC8-10/2017),已經於判詞中指出:(一)當非法集結涉及暴力,即使涉及相對較低程度的暴力,也不會被容忍,在未來亦可能合理地招致即時監禁的刑罰;以及(二)以行使憲法權利或公民抗命之名來為違法行為求情,所給予比重將會很少,因為被定罪必然是指罪犯已逾越了合法行使其憲法權利,與被制裁和限制的非法活動之間的界線。

 

有人提到可以刻意作出一些違法行為來達成他們的目的,這會令市民錯誤理解正確的法治精神;而近月大規模的違法及暴力行為,亦必定影響到市民對香港法治的觀感。我和律政司的同事會從不同渠道向社會大眾推廣及宣揚正確的法治觀念,同時希望大家可以理性和客觀地分析我們現時社會的狀況,在表達意見時,保持一個開明和不偏頗的態度。

 

香港的法治得來不易,大家理應珍惜並攜手捍衞,而遵守法律就是重要的一環。法律是通過實踐得以彰顯,但不應只由律師、法官和政府實踐,而應該是整個社會共同遵守和尊重法治,特區政府亦必定會繼續致力維護香港的法治。

 

以上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1222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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