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司法管轄區按界線劃分

2019年12月18日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港珠澳大橋司法管轄區的執法事宜與「三地三檢」概念並無衝突,有關執法部門可按行動和實際需要在其司法管轄區執法。

 

李家超今日會見傳媒,談及內地公安在港珠澳大橋東人工島設立安檢站事宜。他說,大橋的司法管轄區按三方界線劃分,以確保大橋任何一個段落都有適當法律執法,而執法單位為所屬地區司法管轄區的執法部門。

 

他指,在司法管轄區原則下,任何執法部門均可按行動和實際需要,進行在其司法管轄區容許的法律手段。司法管轄區的執法事宜與市民過關「三地三檢」概念並無衝突,「三地三檢」所指為三個口岸區的通關手續。

 

以香港警方為例,如因應情報或實際需要而在大橋香港段執法,李家超指,這也符合在司法管轄區當地執法部門按自身法律執法的理念,大家不應與「三地三檢」原則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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