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選舉主任依法處理提名

2019年10月29日

對於有區議會參選人被裁定提名無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重申,選舉主任按法例規定,決定參選人的提名資格是否有效。

 

聶德權今日在立法會會見傳媒時說,《區議會條例》清楚列明參選人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主任按法例要求、法律意見及相關資料處理每宗個案,以決定參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

 

他指出,選舉主任如決定某參選人的提名無效,會清楚羅列理據供公眾詳閱。如參選人不同意選舉主任的決定,也可通過選舉呈請跟進。

 

被問到11月24日區議會選舉會否如期舉行,聶德權說,政府有決心,並會盡一切努力,確保區議會選舉能順利、公開、公平、誠實地進行。但投票當日,選民能否安心、安全投票是關鍵因素之一。他呼籲社會停止暴亂和暴力衝擊,在平和的環境下才能進行選舉。

 

他說,未來數星期,選舉管理委員會會監督選舉進度,危機管理委員會則評估可能出現的情況,作出部署,並向選管會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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