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招貼是否刑毀難一概而論

2019年9月20日

有團體發起明天到各區清潔俗稱「連儂牆」的行動,警方指,有關行為會否構成刑事毀壞罪行視乎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警方表示,巿民勿因政見不同而訴諸暴力,警方對違法行為會嚴正執法。

 

警務處行動部警司方志堅今日在警方記者會上說,根據《公安條例》,涉及超過50人的公眾集會或超過30人的公眾遊行等活動,須知會警務處處長。對於發起團體沒有就活動知會,警方不作評論。他指,警方會按所得情報,就活動作出適當人手安排。

 

被問及有關活動會否屬於非法集結,方志堅說,按照法例,非法集結是指有三人或以上,並作出破壞社會公眾安寧的行為。

 

至於撕去連儂牆上便利貼或海報是否涉及刑事毀壞,他說,這要視乎當時情況作出判斷,也要考慮相關財產誰屬等因素。

 

方志堅說,在公眾地方,例如隧道、行人天橋等張貼海報、告示以表達訴求,已觸犯《公眾衞生及巿政條例》。過去三個月,在連儂牆附近不時出現爭執、打架和襲擊事件,涉及刑事調查的案件共40宗,57人因涉嫌在公眾地方打鬥、普通襲擊、藏有攻擊性武器、傷人等被捕。

 

他強調,警方絕不會因為涉案者背景、政治取態不同而偏袒任何一方。警方尊重巿民表達訴求的自由和權利,希望所有公眾活動均在和平、有序、合法的情況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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