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扶貧 改善民生

2019年9月15日

房屋問題與貧富懸殊是本港老、大、難的民生問題,亦反映社會的深層次矛盾。現屆政府一直強調要處理好民生問題,改善基層家庭的生活基本需要,透過適切的政策措施,讓市民大眾可以分享香港繁榮經濟發展的成果。

 

政府致力改善貧窮問題,扶貧委員會作為重要政策平台,為政府出謀獻策,協助政府檢視及探討不同的援助項目以扶助弱勢社群,達致防貧及扶貧的目的,促進社會向上流動,並為有特別需要的群組提供支援。

 

居住在劏房的低收入家庭正是我們重點關注的目標群組之一。而在過去兩個月,政府就如何更好支援弱勢的基層家庭推出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扶貧委員會通過了推行為低收入劏房住戶改善家居環境援助計劃(註),透過提供一筆過非現金資助的津貼,為他們進行簡單家居改善/維修、購買傢俬及家用物品和滅蟲滅蝨服務,並透過協助推行項目的非政府機構向他們介紹社區服務和資源,使他們獲得適切的支援,不會讓弱勢社群成為被社會所遺忘的一群。

 

我們聽取扶貧委員會委員的意見,決定在計劃中增設受惠家庭人數的級別和上調資助上限。原先方案只設有兩個資助級別,即每戶合資格劏房住戶的非現金資助津貼額上限為8,500元(一人住戶)及10,000元(二人或以上的住戶)。採納委員建議後,現新增兩個級別,分別是三人住戶的非現金資助津貼額上限為11,500元,四人或以上住戶的上限為13,000元。

 

社會福利署委託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負責統籌項目,夥拍非政府機構作為執行單位協助推行項目,現正開展計劃的各項籌備工作。計劃預計最早於明年(2020年)第二季推行,為期兩年,惠及約24,000個低收入劏房住戶,總預算開支為2億8,704萬元。

 

此外,為應對本港近來面對極具挑戰的內外經濟環境,政府於三周前 (8月15日)宣布一系列「撐企業、保就業、解民困」措施,旨在支援中小企、保障就業及減輕市民的生活負擔,涉及金額約191億元。

 

上述措施包括針對有經濟需要人士及其他弱勢社群。政府會向領取綜援、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人士,額外發放一個月津貼,措施適用於在職家庭津貼,以及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這項措施將涉及約40億元開支,預計約133萬人受惠。此外,57,000個領取在職家庭津貼的合資格住戶,以及31,600名領取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的合資格受助人均會受惠。同時,我們會為房委會和香港房屋協會公共租住單位的較低收入租戶代繳一個月租金,開支約為14億元,惠及約78.5萬個租戶。

 

針對「N無人士」(即非公屋住戶和沒有領取綜援的低收入家庭),包括劏房住戶,我們會邀請扶貧委員會下的關愛基金發揮補漏拾遺的角色,為他們提供一次過生活津貼。 關愛基金專責小組會參考2016年向「N無人士」發放生活津貼的經驗,盡快制訂是次項目的具體建議,然後提交扶貧委員會考慮,並會在項目獲批准後盡快公布受惠資格、津貼金額、申請安排等具體詳情。參考2016年推行有關項目的經驗,按不同住戶人數,合資格住戶可獲發放4,000元至14,000元津貼,超過16萬人(約66,000住戶)受惠。

 

其餘紓解民困的措施包括向2019至20學年的幼稚園、小學和中學全日制學生每人提供2,500元津貼,以減輕家長的教育支出,涉及開支約23億元,惠及超過90萬名學生。此外,我們又會向超過270萬個合資格的電力住宅用戶發放一次過2,000元電費補貼。連同其他「撐企業、保就業」的措施,我們期望可以為本港的經濟注入動力,並協助企業和市民應對經濟環境困難所帶來的挑戰。政府將全力跟進落實一系列措施,有部分支援措施需要額外資源,政府會待立法會復會後,盡快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批准,盼能得到立法會議員支持,讓市民能早日受惠。

 

扶貧是細水長流的工作,需要我們有決心、有理念、有策略地持續進行。在2019至2020年度,政府在社會福利、教育、醫療衞生等民生範疇的經常開支預算超過2,500億元,佔整體經常開支約六成。

 

在社會現時複雜多變的形勢下,政府會勇於承擔,繼續加緊推行可以即時奏效的改善民生政策措施,同時也會制訂長遠策略,關心市民的生活需要,堅守扶貧助弱的信念,排除政治紛擾。

 

政府現正籌備對話平台,行政長官及司局長即將走入社區與市民對話,讓社會各個階層、不同政治立場和背景的人士,透過這個雙向平台,就長期積壓的經濟、社會、民生和政治問題,例如房屋和土地供應、貧富懸殊、社會公義、青年人的機遇、社會向上流動,以至公眾參與政府決策等,一起探討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法。政府會邀請社會領袖、專家和學者就社會深層次問題進行獨立研究和檢討,並向政府提出建議。

 

我盼望透過與市民直接交流,在和平、理性和互相尊重的環境下,讓我們吸納民意,集思廣益,制訂更到位的政策措施。

 

(註)計劃的受惠住戶必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1. 居住於劏房單位;
  2. 符合入息資格;
  3. 最少一名成員為香港居民。 

入息資格方面,由於下列任何一種援助計劃的受助住戶已經通過特定的經濟審查,因此可視為符合本計劃的入息資格:

 

  1.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2. 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3. 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4. 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
  5.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6.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計劃同時涵蓋沒有領取上述六項現行政府援助計劃的低收入劏房住戶,入息上限為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75%,並不設資產審查。

 

(以上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915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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