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丁屋政策裁決提出上訴

2019年7月9日

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對小型屋宇政策司法覆核案件的裁決,政府決定提出上訴。

 

原訟法庭4月8日裁定,小型屋宇政策下的免費建屋牌照屬《基本法》第40條內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合法合憲,但政策下的私人協約和換地安排則不屬該等合法傳統權益。

 

原訟法庭其後考慮與訟各方提交的補充書面陳詞後,在4月30日作出命令,確認就換地申請而言,有關違憲的裁決只適用於涉及政府土地的換地申請。

 

發展局表示,有關判決涉及《基本法》第40條的詮釋,具憲制上的重要性,經考慮法律意見後,政府認為有理據向上訴法庭就原審判決提出上訴。

 

原訟法庭4月8日的裁決將於10月8日生效。在裁決生效前,政府會以審慎態度處理私人協約和涉及政府土地的換地批約申請,因此只會處理在裁決頒布當天或之前已準備簽立批約的個案。

 

在上訴結果公布前,地政總署繼續暫停處理這兩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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