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出發 共建家園

2019年6月29日

安居樂業是社會安定的基石。要長遠解決香港的居住問題,覓地建屋是根本之道。然而覓地建屋需時,現時不少家庭居於環境惡劣的處所,我們不能袖手旁觀。在努力覓地建屋的同時,我們不能無視居住環境惡劣家庭每天面對的生活困苦。低收入家庭的住屋負擔沉重,加上居住環境欠佳,等候上樓的日子多一天,他們就要面對多一天的困境,而增加過渡性房屋的供應,是社會認同的紓緩措施。

 

去年今日,行政長官宣布在運輸及房屋局成立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為民間團體推展的過渡性房屋項目提供一站式統籌支援,並就相關行政或法定程序提供協助。經過一年的工作,小組已協助多個由民間團體推展的過渡性房屋項目,總共提供約610個單位,包括透過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統籌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 此外,小組現正協助十多個項目的推展,若一切順利,預計可提供約700個單位(詳情列於附表)。小組會繼續努力,探討其他建議的可行性,包括建設過渡性屋邨,以期增加單位的供應。

 

透過政府牽頭和民間團體推展,過渡性房屋項目的優點是多元化和靈活。參與團體不單可以彈性運用社會資源,為居住環境惡劣家庭提供不同類型的過渡性房屋,亦可以因應他們的需要提供適切支援。

 

自去年開始,政府已推出多項措施以協助和促成由民間團體推展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包括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就存在規劃及設計局限的舊式住宅樓宇和整幢改裝的工廈作出變通或豁免;城市規劃委員會同意在位於市區及新市鎮地區的非住宅地段可作短期過渡性房屋之用。此外,政府亦在今年4月批准就提供過渡性房屋的土地申請,免收豁免書費用、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財政方面,在本年度的預算案中,政府亦預留20億元,支持民間團體興建過渡性房屋。我們計劃於7月初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簡介資助計劃的實施安排,再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以期盡快為過渡性房屋項目提供專項資助。

 

我留意到社會各界對過渡性房屋有很多建設性的意見。入住家庭亦普遍認同,過渡性房屋的確可以改善他們的生活,例如在租金方面,普遍以綜援租金津貼上限為參考,視乎單位的大小,每個過渡性房屋單位的租金由300元至6,500元不等,佔家庭入息不多於29%,大幅減輕他們的財政壓力;而居住面積方面,人均面積由4.3平方米增加至8.5平方米。

 

過渡性房屋單位的數目雖然少,但有助改善居住環境惡劣家庭的生活。故此,無論項目大小,單位數目多寡,我和我的團隊都會全力以赴,只要能夠帶來希望,我們絕不畏縮,堅定前行。

 

我在此向參與過渡性房屋的所有夥伴致敬,感謝大家的無私奉獻。倘若大家知悉有合適可用作過渡性房屋的選址建議,請與運房局專責小組聯絡(thtf@thb.gov.hk)。

 

現時,社會因早前《逃犯條例》修訂工作引發爭議和撕裂,我感到非常難過。特區政府清楚表明已停止有關修例工作,我衷心希望大家本着推展過渡性房屋的團結精神,群策群力,同根同心,令社會盡快回復平和,讓我們重新出發,共建家園。

 

以上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629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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