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打擊洗錢制度獲評為強而有效

2019年6月26日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在成員相互評估報告中讚揚香港擁有強而有效的法律框架和制度,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特區政府歡迎報告肯定香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制度。

 

該組織6月20日於美國奧蘭多舉行的大會上審核香港的相互評估報告,按相關國際標準檢視香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制度,確認本港制度整體上合規而有效,使香港成為亞太區第一個成功通過審核的司法管轄區。目前,在23個已受評估的司法管轄區中,僅五個被評為整體上合規。

 

報告認為香港擁有穩健的法律及制度框架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有關制度在風險評估、執法、沒收犯罪得益、反恐融資,以及國際合作等方面成效尤其顯著。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報告充分展示香港對維持金融體系健全穩定,以及維護本港作為安全廉潔的國際金融中心的承擔和努力。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為跨政府組織,負責制定國際標準以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成員包括全球39個主要經濟體,香港自1991年起成為組織成員。

 

有關香港的相互評估報告預期9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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